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2016年纳税信用初评结果申辩的通知
尊敬的纳税人:
深圳地税2016年纳税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现已完成初评,现就纳税人申辩事宜通知如下:
申辩时间:2016年3月7日至3月11日。
申辩方式:登陆深圳地税电子税务局查询及申辩。
注意事项:
1.每户纳税人仅有一次申辩机会,“提交申辩信息”按钮一经点击,无法重复操作。请纳税人仔细核对扣分明细后,再进行申辩操作。
2.申辩消息以弹窗形式通知,申辩期内纳税人若不进行申辩操作或确认初评结果操作,弹窗会保持在纳税人电子税务局页面。纳税人提交申辩信息或申辩期过后,弹窗不再显示。
3.相关查询和申辩的系统展示详见附件。
附件: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系统操作手册——电子税务局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201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