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延长7月份增值税附征税费纳税申报期限的公告
尊敬的纳税人: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2016年7月份增值税申报纳税期限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39号)有关要求,现将2016年7月份增值税附征税费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20日。
特此公告。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2016年7月7日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延长7月份增值税附征税费纳税申报期限的公告
尊敬的纳税人: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2016年7月份增值税申报纳税期限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39号)有关要求,现将2016年7月份增值税附征税费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20日。
特此公告。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201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