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全市通办业务范围的通知
尊敬的纳税人:
2016年7月1日金税三期工程在我市上线运行。为加快推进办税便利化改革,更加方便广大纳税人自主选择办税场所,近日,我局对全市通办业务范围进行重新明确,拓展到7大类136项。您可以不受主管税务机关的限制,在全市范围内可受理全市通办业务的办税服务厅办理相关涉税业务。全市通办业务范围和办理全市通办办税服务厅具体详见附件。希望全市通办业务能让您享受到更加便捷、经济、规范的办税服务,助力您企业更快发展。
特此通知。
附件1: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全市通办业务范围
附件2: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办理全市通办业务的办税服务厅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
2016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