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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府发[2017]1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的通知》继续有效的通知

社区精选2021-08-29 23:08:56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的通知》继续有效的通知

沪府发[2017]1号               2017-1-3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的通知》(沪府发[2011]3号)经评估继续有效,请继续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17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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