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477号建议的答复
闽地税函[2016]62号 2016-4-12
黄松青、陈庆堂、黄国富、陈秀玉、张美玉、杨前战、林 通、刘翠霞、黄碧山等代表:
《关于关注税制改革动向,积极支持石化产业集群建设的建议》(第1477号)收悉。对代表所提相关涉税建议,现答复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税制改革对地方财政收入的影响,密切关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费税改革的动向,及时跟进与沟通,研究完善地方税体系建设,并积极向上级部门提出完善税制、促进地方财力稳定增长的意见建议。
2015年,我局组织力量深入开展《消费税改革》课题调研,到中石油福建销售公司、中石化福建销售公司、福建联合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等相关企业调研,并与行业主管部门座谈,掌握消费税税源分布情况,了解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对消费税改革的意见建议。在深入调研基础上,形成《地方税视野下消费税的改革、优化和应对》调研报告。
目前,消费税包括成品油消费税仍属于国税部门管征的税种,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收入级次调整主要属于财政收入分配问题。我局将继续加强调研,积极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反映营改增后地方税源建设,包括增值税收入分配、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收入级次等问题,努力促进地方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非常感谢代表们对地税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恳请继续加强与地税部门的沟通联系,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帮助我们改进工作,共同推进我省石化产业集群建设。
特此函复。
领导署名:张祖康
联 系 人:章志刚
联系电话:0591-87980051,18059101765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2016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