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0号 2018-8-10
为了贯彻落实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和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有关要求,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有关规定,我局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现将新一批《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本公告中的文件所转发的上级机关文件是否有效,应依照有关上级机关发布的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标题 | 发文日期 | 文号 |
1 |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福建省文化厅转发《国家税务总局 文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的通知 | 1996年4月5日 | 闽地税政二〔1996〕14号 |
2 |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福建省邮政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邮政局关于开具寄送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有关问题的通知 | 2006年4月17日 | 闽地税发〔2006〕96号 |
3 |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福建省财政厅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 2006年8月7日 | 闽地税发〔2006〕187号 |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2018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