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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致全省增值税纳税人的一封信

社区精选2021-08-29 23:01:33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致全省增值税纳税人的一封信

尊敬的纳税人:

  衷心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四川税务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联合发布了《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为确保您应知尽知、应会尽会、应享尽享税收优惠政策,四川税务温馨提醒您关注相关内容。

  2019年深化增值税改革主要涉及以下内容。一是从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原适用16%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6%的出口货物劳务,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0%的出口货物、跨境应税行为,出口退税率调整为9%。二是将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纳入抵扣范围,同时将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支付的进项税额由目前分两年抵扣(第一年抵扣60%,第二年抵扣40%),改为一次性全额抵扣。三是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自所属期2019年4月1日起,符合相关条件的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四是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为确保2019年深化增值税改革更好地落到实处,四川税务制定了《2019年深化增值税改革纳税服务工作方案》,明确了30项措施,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办税服务厅及时公告了相关政策内容,在各办税服务厅设立了咨询专岗和业务专窗、12366设立了咨询专席,全省税务系统将竭尽全力为您宣传好、培训好、辅导好、落实好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在此也真诚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批评意见,我们将百倍努力用辛苦指数换取您的便利指数、幸福指数、满意指数,切实把企业税负减下来、获得感提上去!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2019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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