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领取2018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的补充通知
截止2019年5月15日,尚有部分考生未领取2018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为做好证书发放工作,现将领取2018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的相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证书领取时间
即日起至6月11日,每周二、周四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
其他时间不予受理。
二、证书领取地点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深圳市福田区沙嘴路38号)1102办公室。
三、资料提交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2.学历证书(即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3.近期2寸彩色证件照1张(底色无要求,用于制作会员证);
4.免试者,需提供高级职称证书等相关免试资料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5.申请办理执业会员的,应提交所在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的在职证明(加盖事务所公章)。
6.若有其他信息变动,须提供相关部门证明资料。
7.由他人代办或领证书的,须同时出示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代办委托书。
四、证书发放
证件、证明等资料齐全的,现场给予发证;资料不全,或未通过资格审核者,不予发证。
特此通知。
咨询电话:83878330、83876950
深圳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2019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