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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停机升级的通告

社区精选2021-08-29 22:59:09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停机升级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2019-10-17

  为优化增值税发票服务,增强纳税人获得感,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海南省税务局将停机上线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2.0版,纳税人使用的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将升级为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系统停机升级时间

  2019年10月25日00:00至2019年10月31日8:00。

  二、停机期间暂停办理的业务事项

  (一)税务登记类

  开业登记,跨区域报验,基础信息变更,跨区域迁移,注销登记。

  (二)增值税发票管理类

  增值税发票票种核定、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增值税发票领用、冲红、认证、勾选、退回、缴销、查验、代开(不动产交易及个人出租房屋发票除外)。

  (三)税控设备管理类

  增值税税控设备发行、变更、抄报税、清卡、解锁、注销。

  (四)申报征收类

  增值税和消费税申报(含申报更正和申报比对),车辆购置税网上申报,出口退(免)税,成品油库存管理,因代开发票作废、冲红引起的误收税费退还。

  系统停机升级期间,海南省电子税务局、各办税服务厅、办税窗口和自助办税终端等都将暂停办理以上业务事项。2019年10月31日8:00起,系统上线运行,以上业务事项全部恢复办理。

  三、停机期间可正常办理的业务事项

  (一)纳税人离线开具、作废增值税发票。

  (二)不动产交易、个人出租房屋业务发票。

  (三)除本通告暂停办理业务范围以外的其他涉税事项。

  四、注意事项

  (一)请及时关注海南省电子税务局、海南省税务局门户网站、海南税务微信公众号和主管税务机关通知,获取相关资讯,参加税务机关组织的系统操作培训。

  (二)请领用增值税发票纳税人务必于2019年10月25日00:00前联网开启税控开票系统,确认系统自动完成离线开具时限变更。成品油经销企业还请及时下载成品油库存。

  (三)请根据业务需要,避开停机期间,提前或延后办理增值税发票申领、增值税发票代开和出口退税申报等事项。业务恢复办理初期,也请合理安排,错峰办税,避免拥堵。

  (四)本通告所称增值税发票指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如有疑问,请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咨询主管税务机关,切勿相信来源不明的虚假涉税信息。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2019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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