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关于发布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试点纳税人名单(第二批)的通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关于开展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试点工作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4号)要求,现将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试点纳税人名单(第二批)发布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1.宁波永祁贸易有限公司
2.宁波杰盛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3.宁波市海曙裕洣服饰有限公司
4.宁波精亿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5.宁波丰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6.宁波金骋精密模具有限公司
7.慈溪市豪逸五金配件厂
8.慈溪市观海卫丹丹玻璃制品厂
9.慈溪市长影橡胶制品厂
10.宁波杰韬进出口有限公司
特此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
2020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