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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2005]85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福建省煤炭资源税税额标准的通知[全文废止]

社区精选2021-08-29 19:54:48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福建省煤炭资源税税额标准的通知[全文废止]

财税[2005]85号        2005-05-26

  税屋提示——依据财政部令第83号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二批)的决定,本法规全文废止。

福建省财政厅、地方税务局:

  经研究决定,自2005年5月1日起,将你省煤炭资源税适用税额统一提高至每吨2.5元。

  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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